译文
魂魄归来吧!
山的四面环绕着白云,中间的山峰托春天上的太阳。
更深人静银灯下裁衣才停歇,目光还转向宫城明主那边看。天亮就(jiu)拿起扫帚打扫金殿尘埃,百无聊赖时手执团扇且共徘徊。
勤勉进取的《文王》佚名 古诗,美名永远传扬人间。上帝厚赐他兴起周(zhou)邦,也赏赐子孙宏福无边。《文王》佚名 古诗的子孙后裔,世世代代繁衍绵延。凡周朝继承爵禄的卿士,累世都光荣尊显。
小舟四周的鸡犬难鸣吠,你我船上的粮绝无处谋。
在一个凄清的深秋,枫叶漂浮于江水之上。这时一阵西风吹来,漫山的树木发出萧萧之声,闻见此景,小女子我伤感了。极目远眺,见江桥掩映于枫林之中。日已垂暮,咋还不见情郎乘船归来。不见情郎归,小女子我焦灼了。我对情郎的思念如西江之水延绵不绝,流水有(you)多长,我的思念就有多久。
暖风软软里
阳山是天下荒僻的地(di)方。陆地有丘陵之险,虎豹之忧。江流汹涌湍急,横于江上的大石,陡直锋利如剑戟。船在江上行驶,上下颠簸难以控制,船破人溺的事故常常发生。县城里没有居民,官署里没有县丞和县尉。江的两岸,荒草竹林之间,住着十多家小吏,都是说话像鸟叫那样难懂,相貌与中原人不同。(我)刚到阳山时,言语不通,只好在地上写字,这样之后才可(ke)以把交纳租税的事情告诉当地人,要他们遵守约定。因(yin)此,宾(bin)客和随游的读书人,(到这里后)都生活枯寂无聊到了极点。我待罪在这里,将近半年了。 有个姓区的书生,向我表示愿意和我做朋友,从南海郡划船来到阳山。他从西阶上堂,仪表十分壮美。坐下来和他交谈,言辞思想都不一般。庄周说:“巡行于荒坟古墓间的人,听到别人的脚步声就觉得欢喜了。”何况像区生这样的人,难道是容易遇到的吗?他到我的屋里,听我谈《诗》《书》仁义的道理,非常高兴,好像有志于此。(我)和他一起在美好的林木下乘凉,坐在水边的岩石上,投鱼竿钓鱼,非常高兴,好象能摒弃名利,而不厌恶贫贱的生活了。正月,区生要回家探望他的父母,喝完了壶里的酒,(我)写了这篇序来记离别。
天空阴沉沉的,岸边的青草已被严霜打得萎蔫枯凋。晨雾弥漫,隐没了城墙上的雉堞。南街上涂足油脂的车子等待出发,东门外的别宴也已经停歇。垂柳拂面,那柔嫩的枝条像是可以采下来编结。美人儿以手掩面,拭去离别的泪水,又伸出玉手把柳枝儿折。想那汉水边的鸿雁,你究竟去了什么地方?离去那么长时日,音信杳无,可曾知有人把你挂牵?
治理国家应该顺应时势,施行仁德之政,各位大臣,你们平定叛乱,建功立业,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担任滁州太守后的第二年夏天,才喝到滁州的泉水,觉得甘甜。于是向滁州人询问泉水的发源地,就在距离滁州城南面一百步的近处。它的上面是丰山,高耸地矗立着;下面是深谷,幽暗地潜藏着;中间有一股清泉,水势汹涌,向上涌出。我上下左右地看,很爱这里的风景。因此,我就叫人疏通泉水,凿开石头,拓出空地,造了一座亭子,于是我和滁州人在这美景中往来游乐。 滁州在五代混战的时候,是个互相争夺的地区。过去,太祖皇帝曾经率领后周兵在清流山下击溃李景的十五万军队,在滁州东门的外面活捉了他的大将皇甫晖、姚凤,就这样平定了滁州。我曾经考察过滁州地区的山水,查核过滁州地区的图籍,登上高山来眺望清流关,想寻找皇甫晖、姚凤被捉的地方。可是,当时的人都已经不在,大概是天下太平的时间长久了。自从唐朝败坏了它的政局,全国四分五裂,英雄豪杰们全都起来争夺天下,到处都是敌对的政权,哪能数得清呢?到了大宋朝接受天命,圣人一出现,全国就统一了。以前的凭靠险要的割据都被削平消灭。在一百年之间,静静地只看到山高水清。要想问问那时的情形,可是留下来的老年人已经不在人世了。如今,滁州处在长江、淮河之间,是乘船坐车的商人和四面八方的旅游者不到的地方。百姓活着不知道外面的事情,安心耕田穿衣吃饭,欢乐地过日子,一直到死。有谁晓得这是皇帝的功德,让百姓休养生息,滋润化育到一百年的长久呢! 我来到这里,喜欢这地方僻静,而政事简单,又爱它的风俗安恬闲适。在山谷间找到这样的甘泉之后,于是每天同滁州的士人来游玩,抬头望山,低首听泉。春天采摘幽香的鲜花,夏天在茂密的乔木乘凉,刮风落霜结冰飞雪之时,更鲜明地显露出它的清肃秀美,四时的风光,无一不令人喜爱。那时又庆幸遇到民众为那年谷物的丰收成熟而高兴,乐意与我同游。于是为此根据这里的山脉河流,叙述这里风俗的美好,让民众知道能够安享丰年的欢乐,是因为有幸生于这太平无事的时代。宣扬皇上的恩德,和民众共享欢乐,这是刺史职责范围内的事。于是就写下这篇文章来为这座亭子命名。
注释
⑴南湖:在今江西省,指鄱阳湖南部。鄱阳湖自星子县、瓮子口以南为南湖,以北为北湖。
(40)耶:爷。
(8 )然后徐行,徐:慢慢地。
⑩垂叶:低垂的树叶。
广益:很多的益处。
⑴呈:呈送,尊敬的说法。这是用诗写的一封信,作者以前已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这是又一首,所以说“又呈”。吴郎:系杜甫吴姓亲戚。杜甫将草堂让给他住。这位亲戚住下后,即有筑“篱”,护“枣”之举。杜甫为此写诗劝阻。
(2)掷地刘郎玉斗:《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宴上,项羽不听范增劝告,放走刘邦。范增十分气愤,将刘邦送给自己的一双玉斗掷于地,用剑击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