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三十首·十四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出门事何常,暂别亦难期。冉冉叹流景,悠悠限山陂。
小令尊前见玉箫。银灯一曲太妖娆。歌中醉倒谁能恨,唱罢归来酒未消。 春悄悄,夜迢迢。碧云天共楚宫遥。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
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孝廉因岁贡,怀橘向秦川。四座推文举,中郎许仲宣。泛舟江上别,谁不仰神仙。
西城杨柳弄春柔,动离忧,泪难收。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远信入门先有泪,妻惊女哭问何如。寻常不省曾如此,应是江州司马书。
南园满地堆轻絮,愁闻一霎清明雨。雨后却斜阳,杏花零落香。无言匀睡脸,枕上屏山掩。时节欲黄昏,无憀独倚门。
江浦雷声喧昨夜,春城雨色动微寒。黄鹂并坐交愁湿,白鹭群飞大剧干。晚节渐于诗律细,谁家数去酒杯宽。 惟吾最爱清狂客,百遍相看意未阑。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鹦鹉自念虽乐,此山虽乐,然非吾久居之地,遂去,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心急如焚,遂入水沾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好意,然何足道也?”对曰:“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待,皆为兄弟,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天神嘉其义,即为之灭火。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绿桑高下映平川,赛罢田神笑语喧。林外鸣鸠春雨歇,屋头初日杏花繁。
莺初解语,最是一年春好处。微雨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休辞醉倒,花不看开人易老。莫待春回,颠倒红英间绿苔。
鸱鴸见城邑,其国有放士。念彼怀王世,当时数来止。青丘有奇鸟,自言独见尔;本为迷者生,不以喻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