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zhong)东西不(bu)能(neng)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hao)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shi);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geng)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淳于髡是齐国的“招女婿”。个子不到七尺,辞令机智善辩,几次出使诸侯国,从没有受过屈辱。齐威王在位时喜欢隐语,爱恣意作乐整夜唱酒,陷在里面不理朝政,把国事托付给卿大夫。官吏们怠工腐化,诸侯国一起来犯,齐国即将危亡,就在朝夕之间了,左右没有一个敢谏诤的。淳于髡用隐语来劝说:“国内有一只大鸟,栖息在大王的宫庭里,三年不飞也不鸣叫,大王可知道这鸟是为什么?”威王说:“这鸟不飞则罢,一飞就直冲云天;不鸣叫则罢,一鸣叫就震惊世人。”于是上朝召集各县令县长七十二人,奖励了一个,处死了一个,重振军威出战。诸侯国一时震惊,都归还了侵占齐国的土地。从此声威盛行三十六年。这事记在《田敬仲完世家》中。
我效仿古代的明君们,恭谨而节制地治理着国家,终于使八方安定、四海升平了。
红叶片片沉醉于动人的秋色,碧溪潺潺在夜里弹奏起琴弦。
折下美丽的花枝,不觉又怨恨起花技,原来打算花开时我们一起赏花共饮,谁知花开后情人一去不返不见踪影。
居庸关上,杜鹃啼鸣,驱马更行,峰回路转,在暮霭四起中,忽遇一带山(shan)泉,从峰崖高处曲折来泻,顿令诗人惊喜不已:在这塞外的山岭间,竟也有南国般清冽的泉流,正可放马一饮,聊解旅途之渴。站在潺潺的山泉畔,遥看苍茫的远夭,又见一轮红日,正沉向低低的地平线。那犹未敛尽的余霞,当还将远远近近的山影,辉映得明荧如火。
梨花还染着夜月的银雾,海棠半含清晨的雨露,皇家宫苑关不住阳春,春光延伸到遥远的城门。御沟里涨满新水,暗暗地流向南浦。细柳垂丝丝金缕,东风平和静穆。望壮丽宫阔高耸入云,那并不是烟雾霏霏的仙境。清平时代,朝中和民间多么欢悦。帝城条条大路,喧响着箫声鼓乐。
(孟子)说:“可以。”
借着醉意拍春衫,回想着,旧日春衫上的香。天将离愁与别恨,折磨我这疏狂人。路上年年生秋草,楼中日日进夕阳。登楼望;云渺渺,水茫茫。征人归路在哪方。相思话语无诉处,又何必,写在信纸上,费了泪千行。
人生是即定的,怎么能成天自怨自艾。
偶然在林间遇见个把乡(xiang)村父老,偶与他谈笑聊天每每忘了还家。
注释
9.仲卿终不避桐乡:「仲卿」即西汉中叶时人朱邑(字仲卿,官至大司农),「避」指离开,「仲卿终不避桐乡」即「朱邑归葬桐乡」的典故(见《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第五十九,另附相关原文节录如下).(相关原文节录:「朱邑字仲卿,庐江舒人也.少时为舒桐乡啬夫,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初邑病且死,嘱其子曰:『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我桐乡,后世子孙奉尝我,不如桐乡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岁时祠祭,至今不绝.」)
(22)中岭:即黄岘(xiàn)岭,又名中溪山,中溪发源于此。
⑶花径:花丛间的小径。
269.吴光:吴公子光,即阖庐。争国:指阖庐对楚国发动的战争。
20、至:到。
⑷征蓬:随风飘飞的蓬草,此处为诗人自喻。
64. 终:副词,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