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雁群消失在云海之间,谁来怜惜着天际孤雁?
我身受世俗的(de)法礼教德的阻碍,现在终于越潇湘,来到衡山了。
早稻初生,似一块巨大的绿(lv)色地毯,上面铺满厚厚的丝绒线头;蒲叶披风,像少女身上飘曳的罗带群幅。一幅格调清新的山水画图展现眼前,诗人不由发出对西湖风光的赞美。春色如此秀丽,作者不愿离开杭州回京,有(you)一半因素就是舍不得这风景如画的西湖。
今夜不知道到哪里去投宿,在这沙漠中万里不见人烟。
毅然地抛弃茅棚奔赴前线,天崩地裂真叫人摧断肺肝!
江边到处飘浮着可供祭祀的绿蘋和水藻,可是屈原投江的遗迹已经荡然无存,连祭奠的地方都无从找寻,唯有江上的渔父舷歌依然,遥遥可闻。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you)过(guo)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天的东方生有神树,下置神龙衔烛环游。
世路艰难,我只得归去啦!不要学许由用颍水洗耳,不要学伯夷和叔齐隐居收养采薇而(er)食。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注释
⑷太山一掷轻鸿毛:太山,即泰山。此句谓为知己不惜舍命相报也。太山,喻性命也。司马迁《报任安书》:“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此用其意。
[22]“甜瓜”句:这是说金瓜锤,帝王的仪仗。
(18)日磾(mì dì):金日磾(前134—前86),原本是匈奴休屠王太子,武帝时从昆邪王归汉,任侍中。武帝临终的时候,下遗诏封为秺侯。
47.善哉:好呀。
⑤陌:田间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