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深知你祢衡却没能推荐,惭愧我空作一名献纳之臣。
宽阔的(de)湘江上《鹧鸪》郑谷 古诗叫声此起彼伏,同是(shi)不幸境遇的人们的情怀水乳交融;
今夜是牛郎织女会面的好时光,这对相会的夫妻懒得再为耕织忙。寂寞的群仙要(yao)生妒嫉了:娇美的月亮姊姊蹙紧了娥眉,风阿姨兴风吹雨天地反常。
君子知道学得不全不精就不算是完美,所(suo)以诵读群书以求融会贯通,用思考和探索去理解,效仿良师益友来实践,去掉自己错误的习惯性情来保持(chi)养护。使眼不是正确的就不想看、耳不是正确的就不想听,嘴不是正确的就不想说,心不是正确的就不愿去思虑。等达到完全醉心于学习的理想境地,就如同眼好五色,耳好五声,嘴好五味那样,心里贪图拥有天下一样。如果做到了这般地步,那么,在权利私欲面前就不会有邪念,人多势众也不会屈服的,天下万物都不能动摇信念。活着是如此,到死也不变。这就叫做有德行、有操守。有德行和操守,才能做到坚定不移,有坚定不移然后才有随机应对。能做到坚定不移和随机应对,那就是成熟完美的人了。到那时天显(xian)现出它的光明,大地显现出它的广阔,君子的可贵则在于他德行的完美无缺。 注音
高车丽服显贵塞满京城,才华盖世你却容颜憔悴。
“丰盛的酒席还未撤去,舞女和乐队就罗列登场。
游玩的时候,野味野菜,用酿泉的泉水来酿酒,泉水清,酒水甜,酒杯和酒筹交互错杂。太守喝醉了,而(er)人们时坐时起,大声喧哗,是宾客在尽情欢乐。而且宴会喝酒的乐趣,不在于弹琴奏乐,太守以游人的快乐为快乐。当时的太守是谁?是醉翁欧阳修。
潇水奔腾出九疑,临源湘水逶迤行。
我只希望天公可怜可怜小百姓,不要生这样的尤物,成为人民的祸害。
无边的白草一直延伸到疏勒,青苍的山岭只是过了武威。
现在的人列五鼎而食,谈笑间千金一掷。
臣听说关于朋党的言论,是自古就有的,只是希望君主能分清他们是君子还是小人就好了。 大概君子与君子因志趣一致结为朋党,而小人则因利益相同结为朋党,这是很自然的规律。但是臣以为:小人并无朋党,只有君子才有。这是什么原因呢?小人所爱所贪的是薪俸钱财。当他们利益相同的时候,暂时地互相勾结成为朋党,那是虚假的;等到他们见到利益而争先恐后,或者利益已尽而交情淡漠之时,就会反过来互相残害,即使是兄弟亲戚,也不会互相保护。所以说小人并无朋党,他们暂时结为朋党,也是虚假的。君子就不是这样:他们坚持的是道义,履行的是忠信,珍惜的是名节。用这些来提(ti)高自身修养,那么志趣一致就能相互补益。用这些来为国家做事,那么观点相同就能共(gong)同前进。始终如一,这就是君子的朋党啊。所以做君主的,只要能斥退小人的假朋党,进用君子的真朋党,那么天下就可以安定了。 唐尧的时候,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结为一个朋党,君子八元、八恺等十六人结为一个朋党。舜辅佐尧,斥退“四凶”的小人朋党,而进用“元、恺”的君子朋党,唐尧的天下因此非常太平。等到虞舜自己做了天子,皋陶、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同时列位于朝廷。他们互相推举,互相谦让,一共二十二人结为一个朋党。但是虞舜全都进用他们,天下也因此得到大治。《尚书》上说:“商纣有亿万臣,是亿万条心;周有三千臣,却是一条心。”商纣王的时候,亿万人各存异心,可以说不成朋党了,于是纣王因此而亡国。周武王的臣下,三千人结成一个大朋党,但周朝却因此而兴盛。后汉献帝的时候,把天下名士都关押起来,把他们视作“党人”。等到黄巾贼来了,汉王朝大乱,然后才悔悟,解除了党锢释放了他们,可是已经无可挽救了。唐朝的末期,逐渐生出朋党的议论,到了昭宗时,把朝廷中的名士都杀害了,有的竟被投入黄河,说什么“这些人自命为清流,应当把他们投到浊流中去”。唐朝也就随之灭亡了。 前代的君主,能使人人异心不结为朋党的,谁也不及商纣王;能禁绝好人结为朋党的,谁也不及汉献帝;能杀害“清流”们的朋党的,谁也不及唐昭宗之时;但是都由此而使他们的国家招来混乱以至灭亡。互相推举谦让而不疑忌的,谁也不及虞舜的二十二位大臣,虞舜也毫不猜疑地进用他们。但是后世并不讥笑虞舜被二十二人的朋党所蒙骗,却赞美虞舜是聪明的圣主,原因就在于他能区别君子和小人。周武王时,全国所有的臣下三千人结成一个朋党,自古以来作为朋党又多又大的,谁也不及周朝;然而周朝因此而兴盛,原因就在于善良之士虽多却不感到满足。 前代治乱兴亡的过程,为君主的可以做为借鉴了。
注释
①水仙子:曲牌名,又名凌波仙、凌波曲、湘妃怨等。句式为七七、七五七、三三四。八句四韵。
⑻冷陉:山脉名称,在今辽宁开原。
42.甚者:更严重的。甚,严重。
⑤明河:即银河。
61日:一天天。
88. 以……为……:文言中表示意谓意义的格式。以:是表“翻译”意义的动词,与“为”字相配,组成兼语式的意动句,表示对人或事的看法或判断,相当于“认为……是……”。
①父怒,垯之:他。
⑵思渺然:思绪怅惘。渺(miǎo)然:悠远的样子。
133. 持两端:手握两头,比喻对双方采取两面手法,不敢得罪或支持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