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炼铜工人在明月之夜,一边唱歌一边劳动,他们的歌声响彻了寒峭的山谷。白(bai)发(fa)长达三千丈,是因为愁才长得这(zhe)样长。
晚上宓妃回到穷石住宿,清晨到洧盘把头发洗濯。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喝醉酒后还穿着金甲起舞,欢腾的擂鼓声震动了周围的山川。逐猎前将军把箭弓调整到最佳,并召唤猎鹰前来助阵。将军威风凛凛英姿焕发的一亮相,周边均感受到将军玉树临风颇具出世之能的威风。
有两个牧童到山里的狼的巢穴里去,巢穴里有两只小狼。他们计划分别捉它们,两人各自爬上一棵树,相距数十步。不一会儿,大狼来了,进窝发现小狼不见了,心(xin)里非常惊慌。牧童在树上扭小狼的蹄爪、耳朵,故意让它大声嚎叫。大狼听见声音抬头看,愤怒地跑到树下又叫又抓。另一个牧童在另一棵树上让小狼大声嚎叫。大狼听见声音,四处张望,才看见小狼;于是离开这棵树,快速跑到另一棵树下,像刚才那样狂叫撕抓。前一棵树上的牧童又让小狼嚎叫,大狼又转身扑过去。大狼嘴里没有停止过嚎叫,脚下没有停止过奔(ben)跑,这样来回数十次,跑得渐渐慢了,声音渐渐小了;然后大狼奄奄一息,僵直地躺在地上,很久都不动弹。牧童于是从树上下来看,它已经断气了。
所希望的是平定叛乱,功成身退,追随鲁仲连。
汉女辛劳织布纳税,巴人地少诉讼争田。
原野的泥土释放出肥力,
因为她在都市中看到,全身穿着美丽的丝绸衣服的人,根本不是像她这样辛苦劳动的养蚕人!
青山、屋舍、坟墓、田地、曲折的流水和家乡的相同,没有什么区别,但我不能忍受梦中醒来听到杜鹃凄苦的鸣叫声。
为什么唯独我这么苦命,来来去去的好事总也轮不上。
长安城北汉代五陵,万古千秋一派青葱。
不必在往事沉溺中低吟。
注释
(14)器:器重、重视。
⑶瑟瑟:原意为碧色珍宝,此处指碧绿色 。
70.媔(mián棉):眼睛美好的样子。
⑹藕碗冰红手:盛有冰块拌藕丝的小碗冰冷了她红润的手。冰:古人常有在冬天凿冰藏于地窖的习惯,待盛夏之时取之消暑。
⑹高阳酒徒:西汉人骊食其。《史记·骊生陆贾列传》:“骊生食其者,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家贫落魄,无以为衣食业,为里监门吏。然县中贤豪不敢役,县中皆谓之狂生。……沛公至高阳传舍,使人召骊生。骊生至,入谒,沛公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而见骊生。骊生入,则长揖不拜。”骊生尝自称高阳酒徒。隆准:高鼻子。隆准公:指刘邦。《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趋风:疾行如风前来迎接。《史记·骊生陆贾列传》载:楚、汉在荥阳、成皋一带相持,骊生建议刘邦联齐孤立项羽。他受命到齐国游说,齐王田广表示愿以所辖七十余城归汉。
江练:象白绢一样的江水。练:白绢。
(21)道少半:路不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