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骄傲自满又夸耀武功(gong)啊,辜负左右耿直臣子的忠爱。
哭不成声,强忍泪水询问使者:什么时候真有我们朝廷的军队过来?
到了晋朝建立,我蒙受着清明的政治教化。先前有名叫逵的太守,察举臣为孝廉,后来又有名叫荣的刺史推举臣为优秀人才。臣因为供奉赡养祖母的事无人承担,辞谢不接受任命。朝廷又特地下了诏书,任命我为郎中,不久又蒙受国家恩命,任命我为太子的侍从。我凭借卑微低贱的身份,担当侍奉太子的职务,这实在(zai)不是我杀身所(suo)能报答朝廷的。我将以上(shang)苦衷上表报告,加以推辞不去就职。但是诏书急切严峻,责备我怠慢不敬。郡县长官催促我立刻上路;州县的长官登门督促,比流星坠落还要急迫。我很想奉旨为皇上奔走效劳,但祖母刘氏的病却一天比一天重;想要姑且顺从自己的私情,但报告申诉不被允许。我是进退两难,十分狼狈。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ya)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bai)。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薤叶上的露水,是多么容易晒干啊!露水虽然今日被晒干,但明日清晨又会落在薤叶上。而人命奄忽,一旦死去,就再没有醒来的时候。
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为何贤子竟伤母命,使她肢解满地尸骨?
友人远离,早已没有弄弦吹箫的兴致了,只有见到美酒,眼中才流露出喜色。
春日暖暖的阳光,像在抚弄着杨柳轻柔的枝条,在花园的小径上,涌动着浓浓的香气。可过了清明节天却阴了起来,云雾笼罩着红楼,好似是把它锁住,那往事,真是不堪回首!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zhuo)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后来,屈完代表楚国与诸侯国订立了盟约。
不能在流传千年的史册上留名,我感到羞耻;但一颗丹心始终想消灭胡虏,报效天子。
注释
(9)季孙︰鲁国大夫;曾子受其赐箦,非礼也。
(4)好去:放心前去。
七贵:潘岳《西征赋》:窥七贵于汉庭。李善注七姓谓吕、霍、上官、赵、丁、傅、王也。
⑧南朝乐府歌辞《河东之水歌》:"莫愁十三能织绮,十四采桑南陌头,十五嫁为卢家妇,十六生儿字阿
(29)垣。这里指房舍。赢: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