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孟子)说:“没(mei)有长久可以维持生活的(de)产业而常有善心,只有有志之士才能做到,至于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就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样做是陷害人民。哪有仁爱的君主掌权,却可以做这种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shi)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致于饿死。这样之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如今,规定人民的产业,上不能赡养父母,下不能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也总是生活在困苦之中,坏年景免不了要饿死。这样,只把自己从死亡中救出来,恐怕还不够,哪里还顾得上讲求礼义呢?大王真想施行仁政,为什么不回到根本上来呢?(给每家)五亩地的住宅,种上桑树,(那么)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织的衣服了;鸡、小猪、狗、大猪这些家畜,不要失去(喂养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有肉吃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因劳役)耽误了农时,八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重视学校的教育,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重兄长的道理叮咛他们,头发斑白的老人便不会再背着、顶着东西在路上走了。老年人穿丝衣服吃上肉,老百姓不挨饿受冻,如果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那是没有的(事情)。”
我到这个州任职后,开始建造祠(ci)堂来祭奠先生,又免除了先生四家后裔的徭役,让他们负责祭祀的事情。从而又作了一首歌:
乍以为是银河从天上落下,弥漫飘洒在半空中。
一弯蛾眉月挂在柳湾的上空,月光清朗,凉爽宜人。越中山色倒映在水平如镜的溪面上,煞是好看。淅淅沥沥的春雨,下了三天,溪水猛涨,鱼群争抢新水,夜半人静之时纷纷涌上溪头浅滩。
庭院中有一株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她亲手种植的,如今已经高高挺立着,枝叶繁茂像伞一样了。
辽阔的草原像被铺在地上一样,四处都是草地。晚风中隐约传来牧童断断续续悠扬的笛声。
一痕新月渐渐挂上柳梢,仿佛眉痕。淡净的月彩从花树间透过,蒙胧的光华将初降的暮色划破。新月明艳便使人生出团圆的意愿,闺中佳人更深深拜月祈盼,祝愿能与心上人相逢在那花香迷人的小径。一弯新月就像两道美人的秀眉没有画完,一定是嫦娥还带着离恨别情。最令人喜爱的是,寥廓明净的天空上,那弯新月恰似宝帘上的帘铮,小巧玲珑。
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既承认季子是臣,就应该有君啊。札是什么呢?吴季子的名啊。《春秋》对贤者不直称其名,这则记(ji)载为什么称名呢?认可夷狄,不能只凭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季子是被认为贤的,为什么季子还不够条件呢?认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臣子;认可做人儿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儿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儿子,就要在用语遣词上显示出这一点来。这就是所谓(wei)“《春秋》笔法”。)
我将远离京城在他乡久留,真怀念那些已停办的欢乐宴会。
雨后春天的景色更加青翠美丽。只有那远离故乡的人,深沉的愁恨总洗不去。北固山下三面都是水。弧形的江面,仿佛是碧玉梳子,苍翠的山峰,好象是美人的发髻。
深夜里风吹竹叶萧萧不停,千声万声都是别愁离恨。我斜倚单枕想到梦中见你,谁知道梦没有做成灯芯又燃尽。
为什么从前的这些香草,今天全都成为荒蒿野艾。
梅客生曾经写信给我说:徐文长是我的老朋友,他的怪病比他这个怪人更要怪,而他作为一个奇人又比他的奇诗更要奇。我则认为徐文长没有一处地方不怪异奇特,正因为没有一处不怪异奇特,所以也就注定他一生命运没有一处不艰难,不坎坷。令人悲哀呀!
赤骥终能驰骋至天边。
六朝的繁华已成陈迹,放眼望去,只见草色连空,那天淡云闲的景象,倒是自古至今,未发生什么变化。敬亭山象一面巨大的翠色屏风,展开在宣城的近旁,飞鸟来去出没都在山色的掩映之中。宛溪两岸,百姓临河夹居,人歌人哭,掺合着水声,随着岁月一起流逝。深秋时节的密雨,象给上千户人家挂上了层层的雨帘;落日时分,夕阳掩映着的楼台,在晚风中送出悠扬的笛声。心头浮动着对范蠡的怀念,无由相会,只见五湖方向,一片参差烟树而已。
梅花和雪花都认为各自占尽了春色,谁也不肯服输。难坏了诗人,难写评判文章。
把我的帽子加得高高的,把我的佩带增得长悠悠。
饮宴送行的有万人之多,帐蓬遥遥相望。
记得去年的今夜,我们在月明花娇的万树丛中举杯欢饮,一同进入醉乡。而今年今夜,只有我一个停立江边,心情无比惆帐。月色朦胧,长堤昏昏暗暗,岸上垂柳摇曳的阴影遮住了停靠江边的小船。
注释
⑤深辙:轧有很深车辙的大路。
乌纱:《旧唐书·舆服志》:“乌纱帽者,视朝及见宴宾客之服也。”此用晋孟嘉登高落帽故事。
⑶《三国志注》:《九州春秋》曰:马腾、韩遂之败,樊稠追至陈仓,遂语稠曰:“天地反覆,未可知也。
(16)居:相处。
马周:《旧唐书》记载:“马周西游长安,宿于新丰,逆旅主人唯供诸商贩而不顾待。周遂命酒一斗八升,悠然独酌。主人深异之。至京师,舍于中郎将常何家。贞观五年(631年),太宗令百僚上书言得失,何以武吏不涉经学,周乃为陈便宜二十余事,令奏之,皆合旨。太宗怪其能,问何,对曰:‘此非臣所能,家客马周具草也。’太宗即日招之,未至间,遣使催促者数四。及谒见,与语甚悦,令值门下省。六年授监察御史。”
(5)抵:击拍。
②吴会,吴地也,详十二卷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