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wo)年幼时就爱学习。因为家中贫穷,无法得到书来看,常向藏书的(de)人(ren)家求借,亲手抄录,约定日期送还(huan)。天气酷寒时,砚池中的水冻成了坚冰,手指不能屈伸,我仍不放松读书。抄写完后,赶快送还人家,不敢稍稍超过约定的期限。因此人们大多肯将书借给我,我因而能够看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年之(zhi)后,更加仰慕圣贤的学说,又苦于(yu)不能与学识渊博的老师和名人交往(wang),曾快步走(跑)到百里之外,手拿着经书向同乡前辈求教。前辈德高望重,门人学生挤满了他的房间,他的言辞和态度从未稍有委婉。我站着陪侍在他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低身侧耳向他请教;有时遭到他的训斥,表(biao)情更为恭敬,礼貌更为周到,不敢答复一句话;等到他高兴时,就又向他请教。所以我虽然愚钝,最终还是得到不少教益。 当我寻师时,背着书箱,趿拉着鞋子,行走在深山大谷之中,严冬寒风凛冽,大雪深达几尺,脚和皮肤受冻裂开都不知道。到学舍后,四肢僵硬不能动弹,仆(pu)人给我灌下热水,用被子围盖身上,过了很久才暖和过来。住在旅馆,我每天吃两顿饭,没有新鲜肥嫩的美味享受。同学舍的求学者都穿着锦绣衣服,戴着有红色帽带、饰有珍宝的帽子,腰间挂着白玉环,左边佩戴着刀,右边备有香囊,光彩鲜明,如同神人;我却穿着旧棉袍、破衣服处于他们之间,毫无羡慕的意思。因为心中有足以使自己高兴的事,并不觉得吃穿的享受不如人家。我的勤劳和艰辛大概就是这样。 如今我虽已年老,没有什么成就,但所幸还得以置身于君子的行列中,承受着天子的恩宠荣耀,追随在公卿之后,每天陪侍着皇上,听候询问,天底下也不适当地称颂自己的姓名,更何况才能超过我的人呢? 如今的学生们在太学中学习,朝廷每天供给膳食,父母每年都赠给冬天的皮衣和夏天的葛衣,没有冻饿的忧虑了;坐在大厦之下诵读经书,没有奔走的劳苦了;有司业和博士当他们的老师,没有询问而不告诉,求教而无所收获的了;凡是所应该具备的书籍,都集中在这里,不必再像我这样用手抄录,从别人处借来然后才能看到了。他们中如果学业有所不精通,品德有所未养成的,如果不是天赋、资质低下,就是用心不如我这样专一,难道可以说是别人的过错吗!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中已学习二年了,同辈人很称赞他的德行。我到京师朝见皇帝时,马生以同乡晚辈的身份拜见我,写了一封长信作为礼物,文辞很顺畅通达,同他论辩,言语温和而态度谦恭。他自己说少年时对于学习很用心、刻苦,这可以称作善于学习者吧!他将要回家拜见父母双亲,我特地将自己治学的艰难告诉他。如果说我勉励同乡努力学习,则是我的志意;如果诋毁我夸耀自己遭遇之好而在同乡前骄傲,难道是了解我吗?
想此刻空山中正掉落松子,幽居的友人一定还未安眠。
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既承认季子是臣,就应该有君啊。札是什么呢?吴季子的名啊。《春秋》对贤者不直称其名,这则记载为什么称名呢?认可夷狄,不能只凭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季子是被认为贤的,为什么季子还不够条件呢?认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臣子;认可做人儿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儿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儿子,就要在用语遣词上显示出这一点来。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
荆轲等待着一个人,想同他一起去。那个人住得很远,没有来,因而停下等候他。
青午时在边城使性放狂,
你留下的丝帕上,还带着离别时的泪痕和香唾,那是以往悲欢离合的记录。
可爱的九匹马神姿争俊竞雄,昂首阔视显得高雅深沉稳重。
回答说:“(既然)斥责这种行为是罪过而又效仿它,罪更重啊!况且说出埋怨的话了,(以后)不应吃他的俸禄了。”
这里的道路连接千里,人民出来多如浮云舒卷。
到山仰望暮时塔,松月向人送夜寒。
拂晓时分随着号令之声作战,晚上枕着马鞍露宿入眠。
在近已咫尺的阳春三月,在一户普通的老百姓家中 。
峨眉山下行人稀少,旌旗无色,日月无光。
吴王夫差在夫椒打败越军,报了槜李之仇,趁势攻进越国。越王勾践带领披甲持盾的五千人守住会稽山,并派大夫文种,通过吴国的太宰嚭向吴王求和。吴王打算答应他。
月光皎洁明亮,乌鸦的叫声不停。更漏已经要没有了,屋外摇动轳辘在井里汲水的声音传进房间。这声音使女子的神情更加忧愁,一双美丽明亮的眼睛流下泪水,她一夜来眼泪一直流个不停,连枕中的红绵湿透了。两人手拉着手来到庭院,任霜风吹着她的头发。离别的双方难舍难分,告别的话儿听得让人落泪断肠。楼上星光正明亮,北斗星横在夜空。天色渐明,远处传来鸡叫,仿佛催人分别。
注释
(5)却余人物:指戊戌改变后的劫余人物,包括诗人自己。
20、少时:一会儿。
②吴山:指南归僧人的家乡。汉:指作者简长所住的寺院。
5、孤城:指孤零零的戍边的城堡。
⑼秣(mò)陵:秦改金陵为秣陵,与下文“建康城”是同一地方,即今江苏南京。
61.诺:表示答应的意思。敬诺:意为“答应”,是应答之词。几何:多少。
⑥桧:指秦桧。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南京市)人。1115年(政和五年)进士。1127年,随徽、钦二帝至金,四年后,金将他放还。高宗任以礼部尚书。绍兴年间为相,深受宠信,力主议和,杀害岳飞,镇压大批主战派。为人阴险狡诈,在位十九年,罪恶累累,恶贯满盈。
②三五:一说参三星,昴五星,指参昴。一说举天上星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