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摘得新》皇甫松 花,每一枝,每一叶,总是春。 欣赏管弦,品尝美酒,最是可心。
唐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我在夔府别驾元持家里,观看临颍李十二娘跳剑器舞,觉得舞姿矫健多变非常壮观, 就问她是向谁学习的?她说:“我是公孙大娘的学生”。玄宗开元三年,我还年幼,记得在郾城看过公孙大娘跳《剑器》和《浑脱》舞,流畅飘逸(yi)而且节奏明朗,超群出众,当代第一,从皇宫内的宜春、梨园弟子 到宫外供奉的舞女中,懂得此舞的,在唐玄宗初年,只有(you)公孙大娘一人(ren)而已(yi)。当年她服饰华美,容貌漂亮,如今我已是白首老翁,眼前她的弟子李十二娘,也已经不是年轻女子了。既然知道了她舞技的渊源,看来她们(men)师徒的舞技一脉相承,抚今追昔,心中无限感慨,姑且写了《剑器行》这首诗。 听说过去吴州人张旭,他擅长书写草书字帖,在邺县经常观看公孙大娘跳一种《西河剑器》舞,从此草书书法大有长进,豪放激扬,放荡不羁,由此可知公孙大娘舞技之高超了。从前有个漂亮女人,名叫公孙大娘,每当她跳起剑舞来,就要轰动四方。
崔宗之是一个潇洒的美少年,举杯饮酒时,常常傲视青天,俊美之姿有如玉树临风。
现在这些酒已足够喝的了,姑且用它来麻醉一下自己吧。成群的鸡正在乱叫,客人来时,鸡又争又斗。
好象长安月蚀时,引起满城百姓噒噒敲鼓声。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me)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形势变不比当年邺城之战,纵然是死去时间也有宽限。
出山回望山中景色,树木都笼罩着烟云,一片模糊;有一只野鹘,在佛塔上空盘旋回互。
蒲生在我的池塘里,它的叶子繁荣而茂盛。如果依靠你行仁义,还不如我自知自己的能力。众口铄金,我受到人的谗言毁伤,使你疏远了我,与我别离。每次想到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就常常独自悲苦难过。想见你一面,这种思念是如此强烈,以致情感郁结心中,伤了心脾。思念你常常令我痛哭满面,夜夜无法安睡。请你不要因为豪贤的缘故,丢弃以前自己的所爱;不要因为鱼肉而丢弃葱与薤;更不要因为麻枲卑贱而弃捐菅与蒯。自你离开我后,我出门感到苦愁,入门亦感到苦愁。边地多悲风,树木在悲风中哀鸣,像是在诉说我心中无限的爱恨。
“劝你远走高飞不要迟疑,谁寻求美人会把你放弃?
陈元方十一岁时,去拜会袁公。袁公问:“你贤良的父亲在太丘做官,远近的人都称赞他,他到底做了些什么事情?”元方说:“我父亲在太丘,对强者用德行去安抚;对弱者用仁慈去安抚,让人们心安理得地做事,久而久之,大家就对他老人家更加敬重。”袁公说:“我曾经也当过邺县县令,正是做这样的事情。不知是你的父亲学我,还是我学你的父亲?”元方说:“周公、孔子生在不同时代,虽然时间相隔遥远,但他们的行为却是那么一致。周公没有学孔子,孔子也没有学周公。”
我认为菊花,是花中的隐士;牡丹,是花中的富贵者;莲花,是花中(品德高尚)的君子。唉!(对于)菊花的喜爱,陶渊明以后就很少听到了。(对于)莲花的喜爱,像我一样的还有什么人呢?(对于)牡丹的喜爱,人数当然就很多了!
注释
(14)清谈:汉末魏晋以来,士人喜高谈阔论,或评议人物,或探究玄理,称为清谈。
⑤青门道:指京城门。青门:为汉长安东南门,此处指京城门。词人曾经在京城春明门东住过。
18.按诛:追究案情判定死罪。按,审查。
(2)天涯:极边远的地方。诗人贬官夷陵(今湖北宜昌市),距京城已远,故云。
41.苌(cháng)弘:东周敬王时候的大夫,相传孔子曾向他请教古乐。
15.些:语尾助词,读音“唆”(suo)疑同今民歌中"啰"音。
24、体肤:肌肤。
足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