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残灯已没有火焰,周围(wei)留下模糊不清的(de)影子,这时听说你被贬官九江。
它们枯萎死绝有何伤害,使我痛心的是它们质变。
“咽咽”地效法楚辞吟咏着哀怨的诗(shi)句,我多病的身躯经受不住幽冷的侵袭。
今天晚上劝您务必要喝个一醉方休,酒桌前千万不要谈论明天的事情。就珍重现在热情的主人的心意吧,因为主人的酒杯是深(shen)的,主人的情谊也是深的。
远方宾客踏着田间小路,一个个屈驾前来探望我。彼此久别重逢谈心宴饮,争着将往日的情谊诉说。
苏(su)秦身佩相印游说六国,六国从此以后走向灭亡;他因反复无常卖主求荣,最终逃不掉车裂的祸殃。
从此一离去心知更不能回归,可怜还不能穿尽汉朝皇城之宫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ren)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对于你的仇恨,我死也不会遗忘!
把你的诗卷在灯前看,诗读完了灯也快灭了而天还没有亮。
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近结束了……
注释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⑽杜甫回来在闰八月,西北早寒,故有此景象。萧萧,兼写落叶。“抚”是抚念。抚念家事则满目凄凉,抚念国事则胡骑猖獗,因而忧心如焚。
⑹关西:指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的地区。《汉书·萧何传》:“关中摇足,则关西非陛下有也。”
⑹狐裘(qiú):狐皮袍子。锦衾(qīn):锦缎做的被子。锦衾薄(bó):丝绸的被子(因为寒冷)都显得单薄了。形容天气很冷。
19、师:军队。
⒀之:语气助词,不译。用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