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一个美(mei)艳绝代的《佳人》杜甫 古诗,隐居在僻静的深山野谷。
在风雨中,梨花落尽了,寒食节也过去了,
大丈夫已到了五十岁,可建功立业的希望渺茫,只能独自提刀徘徊,环顾着四面八方,祈求能一展抱负,小试牛刀。
难道我害怕招灾惹祸吗,我只担(dan)心祖国为此覆没。
我又似是孤栖寒枝的乌鹊,
石头山崖石高耸如虎踞,山下波涛汹涌,猛虎欲趁势凌波而去。
四角伸展挡住白日,七层紧紧连着苍穹。
我杜甫将要向北远行,天色空旷迷茫。
但愿见一面啊诉说心意,君王心思啊却与我相异。
参差不齐的荇菜,从左到右去捞它。那美丽贤淑的女子,醒来睡去都想追求她。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dang)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yi)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qing)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ming)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du),是很清楚明白的。
您将远行,我和您分别,请别轻视我的送别之情,希望您早日平定侵略者,以便及早给朝廷献上获胜捷报的诗歌。
注释
②祗(zhǐ):恭敬。
②芳心:指花,也指自己看花的心意。
茱萸:古俗,重阳登高戴茱萸花。
2、滋:当“繁”解释。“发华滋”,花开得正繁盛。
⒀粉霞:粉红色的衣衫。绶:丝带。
3.取:通“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