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随州大洪山镇有(you)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shi)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mai)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shen)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生与死都是一种幻觉,梦幻人的悲哀欢乐又维系人间情呢。
不一会儿工夫,沙鸥突然振翅远飞,不知道它落到何处去了。告诉沙鸥,我已经向朝廷提出请求,要辞官归隐了。
尾声:
整夜都非常欢乐,直到拂晓才告别回家。
大弦浑宏悠长嘈嘈如暴风骤雨;小弦和缓幽细切切如有人私语。
我眼前的这点寂寥(指郊游和亲人间的慰藉)又算得了什么呢。
空吟着《牛歌》而无人知遇,便只有像苏秦那样泪落黑罗裘了。在秋浦的干重山岭中,唯有水车岭的风景最为奇特
恐怕自身遭受荼毒!
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
我想晋朝是用孝道来治理天下的,凡是年老而德高的旧臣,尚且还受到怜悯养育,况且我孤单凄苦的程度更为严重呢。况且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做过蜀汉的官,担任过郎官职务,本来就希望做官显达,并不顾惜名声节操。现在我是一个低贱的亡国俘虏,十分卑微(wei)浅陋,受到过分提拔,恩宠优厚,怎敢犹豫(yu)不决而有非分的企求呢?只是因为祖母刘氏寿命即将终了,气息微弱,生命垂危,早上不能想到晚上怎样。我如果没有祖母,无法达到今天的地位(wei);祖母如果没有我的照料,也无法度过她的余生。祖孙二人,互相依靠而维持生命,因此我不能废止侍养祖母而远离。
注释
②雏:小鸟。
(1)维治平四年七月日:即1067年7月某日。维,发语词。
3.雄风:强劲之风。
筒竹布:筒中布和竹布。筒中布又名黄润,是蜀中所产的一种细布。竹布是岭南名产。“筒”字也可以讲成一筒两筒的筒。左思《蜀都赋》:“黄润比筒”的“比筒”,就是每筒的意思。筒竹布即是一筒竹布。
夜归人:夜间回来的人。
(8)芥:小草,此处用作动词。
吐:表露。
赐之食:赏给他吃的。双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