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床前两个小女孩,补缀的旧衣裳刚过两膝(女儿长高了裙子太短了)。
在(zai)万里桥畔住着一位很有才华的歌妓,枇(pi)杷花环绕着她的住宅,在那枇杷花丛中,她闭门深居。
苏辙年纪很轻,还没能够通晓做官的事情。先前来京应试,并不是(shi)为了谋取微薄的俸禄,偶然得到了它,也不是自己所(suo)喜欢的。然而有幸得到恩赐还乡,等待吏部的选用,使(shi)我能够有几年空闲的时间,将用来更好地研习文章,并且学习从政之道。太尉假如认为我还可以教诲而屈尊教导我的话,那我就更感到幸运了。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后来他罢职回乡没有产业,到老年他还留恋贤明之时。
淳于(yu)髡是齐国的“招女婿”。个子不到七尺,辞令机智善辩,几次出使诸侯国,从没有受过屈辱。齐威王在位时喜欢隐语,爱恣意作乐整夜唱酒,陷在里面不理朝政,把国事托付给卿大夫。官吏们怠工腐化,诸侯国一起来犯,齐国即将危亡,就在朝夕之间了,左右没有一个敢谏诤的。淳于髡用隐语来劝说:“国内有一只大鸟,栖息在大王的宫庭里,三年不飞也不鸣叫,大王可知道这鸟是为什么?”威王说:“这鸟不飞则罢,一飞就直冲云天;不鸣叫则罢,一鸣叫就震惊世人。”于是上朝召集各县令县长七十二人,奖励了一个,处死了一个,重振军威出战。诸侯国一时震惊,都归还了侵占齐国的土地。从此声威盛行三十六年。这事记在《田敬仲完世家》中。
难道我没有父母高堂?我的家乡也都是亲人。
高峻突出镇定神州,峥嵘胜过鬼斧神工。
只应纵情痛饮酬答重阳佳节, 不必怀忧登临叹恨落日余晖。
(我考虑)您离开梁朝投靠北魏的当时,并不是有其他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自己内心考虑不周,在外受到谣言的挑唆,(一时)执迷不悟(不辨是非)行动失去理智,才到了今天(叛梁降魏)这个(局面)。圣明的梁朝廷(能)宽赦(过去的)罪过而重在要你立新功,不计较过失而广为任用(人才),以赤诚之心对待天下之人,让所有心怀动摇的人能消除疑虑安定下来,(这)您是都清楚的,不须我再一一细说了。(记得)朱鲔曾参预杀害汉光武帝的哥哥刘縯,张绣曾用刀刺杀了曹操的爱子曹昂,光武帝刘秀并不因此疑忌(朱鲔),(反而诚心诚意地招降了他),魏王曹操(在张绣归降以后)待他仍像过去一样。况且,您既无朱、张二人的罪过,功勋又见重于当代呢!误入迷途而知道复返,这是古代贤明之人所赞许的(做法),在过错还不十分厉害的时候而能改正,这是古代经典中所推崇的(行为)。梁武帝废法加恩,连像吞船的大鱼(yu)这样罪恶深重的人都可漏网;您家的祖坟未被损毁,亲族戚属也都安在,家中住宅完好,妻子仍在家中。您心里好好想想吧,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现在,(梁)满朝功臣名将都各有封赏任命,井然有序;结紫色绶带在腰,怀揣黄金大印在身的(文职官员),参预谋划军、国大计;(各位)武将轻车竖旄旗,接受着保卫边疆的重任,而且朝廷杀马饮血设誓,(功臣名将)的爵位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唯独您还厚着脸皮,苟且偷生,为异族的统治者奔走效力,岂不是可悲的吗!
但可以再次试着白天畅游落花之中,夜晚住宿于落花之间。
我曾经评论义帝;称他是天下的贤君。仅仅是派遣沛公入关而不派遣项羽,在稠人广众之中识别卿子冠军、并且提拔他做上将军这两件事,若不是贤明之君能做到这些吗?项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杀死了卿子冠军,义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项羽谋杀义帝,就是义帝杀了项羽,这用不着智者指点就可知道了。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中途谋杀义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实岂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争而却没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一定是从这时就开始了。在项羽杀卿子冠军之时,项羽和范增并肩侍奉义帝,还没有确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虑,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了他,不能杀他就离开他,岂不是毅然决然的男子汉吗?范增年龄已经七十岁,意见相合就留下来,意见不合就离开他,不在这个时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却想依靠项羽而成就功名,浅陋啊!即使这样,范增还是被汉高祖所畏惧。范增不离去,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呀!
老百姓从此没有哀叹处。
等到皇帝派了使者鸣锣开道、前呼后拥,捧了征召的诏书,来到山中,这时他立刻手舞足蹈、魂飞魄散,改变志向,暗暗心动。在宴请使者的筵席上,扬眉挥袖,得意洋洋。他将隐居时所穿的用芰荷做成的衣服撕破烧掉,立即露出了一副庸俗的脸色。山中的风云悲凄含愤,岩石和泉水幽咽而怨怒,看看树林和山峦若有所失,回顾百草和树木就象死了亲人那样悲伤。
崔宗之是一个潇洒的美少年,举杯饮酒时,常常傲视青天,俊美之姿有如玉树临风。
注释
(21)张:张大。
7、绝:极,很,表示事物程度的副词。
⑴西江月:词牌名。
②柳深青:意味着春意浓。
乡书:家信。
④乾坤(qián kūn)日夜(一作“月”)浮:日月星辰和大地昼夜都飘浮在洞庭湖上。据《水经注》卷三十八:“湖水广圆五百余里,日月出没于其中。”乾坤:天地,此指日月。
易服:换上罪犯的服装。古代罪犯穿赭(深红)色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