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太史公说:我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为他的志向不能实现而悲伤。到长沙,经过屈原自沉的地方,未尝不流下眼泪,追怀他的为人。看到贾谊凭吊他的文章,文中又责怪屈原如果凭他的才能去游说诸侯,哪个国家不会容纳,却自己选择了这样的道路!读了《服鸟赋》,把生和死等同看待,认为被贬和任用是(shi)不重要的,这又使我感到茫茫然失落什么了。
我敲打树枝,赶走树上的黄莺,不让它在树上乱叫。
秋雨使丛丛紫菊颜色浓淡均匀,金风吹拂片片红蕉叶飒飒有声。
木兰抱着织机的梭子叹(tan)着气,究竟是为了谁这么愁苦呢?想要听她说所忧愁的事情(qing),她感激地强颜述说:老父隶属于兵籍,必须服兵役,但是他体力已经逐日衰减,怎么经得起万里征程呢,虽然有儿子但是年纪尚小(不能够替父服役)。北地的风沙足以淹没战马的马蹄,凛冽的北风足以撕裂人的皮肤。老父本来就有病了,身体虚弱,依赖什么来照顾自己呢?
她体态轻盈、语声娇软的形象,我分明又从好梦中见到了。我仿佛听到她在对我说:长夜多寂寞呀,你这薄情郎怎么会知道呢?春天才刚开头,却早已被我的相思情怀染遍了。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de)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yan)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lv)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qi)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此身此世特别烂漫,田园也久已荒芜。
从满院一丛丛的萱草可知,主人或许借种植花草以忘却世态纷纭。
很久来为公务所累,幸好被贬谪到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闲静无事,与农人的菜圃为邻,有的时候就像个山林中的隐士。早晨耕田,翻锄带着露水的野草,晚上撑船游玩回来,船触到溪石发出声响。独来独往,碰不到其他的人,眼望楚天一片碧绿,放声高歌。韵译
政治清明时代绝无隐者存在,为朝政服务有才者纷纷出来。
高大的房屋梳齿般排列,高高的围墙在外面曲折回环。
注释
太鲜明:《花草粹编》卷四作“大鲜明”。在古代“大”通“太”、“泰”。《说文释例》日:“古代只作‘大’,不作‘太’,亦不作‘泰’……”比如《易》之“大极”、《春秋》之“大子”,后人皆读为“太”。在此词中,作者或缘此古例,故“太”、“大”相通。此句是此词的难点之一,也是现存整个《漱玉词》的难点之一,或因此故,竟有不少选注本、乃至辑注本不予收录,即使收录,则极少为此句作注,而关于此句的罕见之注释或析文,又不无可议之点:比如“太”字不宜训为“过分”,而宜作“很”、“极”讲,意谓桂花的“风度精神”与乐彦辅极为相像。鲜明:此处宜训作分明确定之义。“鲜”字,《世说新语·品藻》作“解”、《晋书·刘魄传》作“鲜”,宜从《晋书》。
⑦盈数:这里指人生百岁。
怠(dài):通“殆”,松懈。踬:跌倒,这里是垮台失败的意思。
31、曾益:增加。曾,通“增”。
③旋:漫然,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