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yi)的(de)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jiu)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沿着泽沼水田往前走,远远眺望旷野无垠。
汉江流经楚塞又折入三湘,西起(qi)荆门往东与九江相通。
不知道上苍究竟为谁,造就这美丽青春。一为裴航,乞浆蓝桥,而得妻云英;一为嫦娥,窃不死药,而飞奔月(yue)宫。
祝融山极为高耸,山顶似乎直触低处的昴星。
我们相识有三年,日子如同做梦一般。如今你要去吴(wu)中故园,我有心打发黄狗随你身边。以便来来往往把相互的音信递传。如果到松江渡口时招呼渡船,不要惊动那里的白鹭双鸳,因为她们都是我旧时相识。有名的四桥我都看遍,足迹遍布那里的水水山山。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ji)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ya)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历代的帝王一去不复返了,豪华的帝王生活也无踪无影;惟有那些环绕在四周的青山,仍然和当年的景物相同。
有个担忧他的禾苗长不高而把禾苗往上拔的春秋宋国人,一天下来十分疲劳地回到家,对他的家人说:“今天累坏了,我帮助禾苗长高了!”他儿子小步奔去看那禾苗的情况,禾苗却都枯萎了。天下不希望自己禾苗长得快一些的人很少啊!以为禾苗长大没有用处而放弃的人,就像是不给禾苗锄草的懒汉。妄自帮助它生长的人,就像这个拔苗助长的人,不但没有好处,反而害了它。
月光照耀着春江,随着波浪闪耀千万里,所有地方的春江都有明亮的月光。
计“堕三都”孔子逃离鲁国,
魂啊归来吧!
什么时候能满足我的愿望——挽着鹿车,回到颍东,耕田植桑。
登上寺内最高的塔,放眼观看大千世界。
眼看着使有的人家倾家荡产,使有的人家元气大伤,直吹得水流干鹅飞跑,家破人亡啊!翻译二
注释
数:几
(21)食贫:过贫穷的生活。
①萨都剌在1332年(元文宗至顺三年)调任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掾史,移居金陵(今南京市)。该词大约作于此时。
3、屏:同“摒”,除去、排除。
24. 不违农时:指农忙时不要征调百姓服役。违,违背、违反,这里指耽误。
白玉谁家郎:用的是西晋文人潘岳在洛阳道上的风流韵事。《晋书·潘岳传》记载:“(潘)岳美姿仪,辞藻绝丽,尤善为哀诔之文。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之者,皆连手萦绕,投之以果,遂满车而归。”
1、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贞观为唐太宗年号。
⑹斗:比较,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