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夏日的清风吹过地面,好像秋天(tian)提前而至,赤日当空,也不感到正午的炎热(re)。
攀登五岳寻仙道不畏路远,
唐宪宗元和十年(nian),我被贬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季的一天,送客到湓浦口,夜里听到船上有人弹琵琶。听那声音,铮铮铿铿有京都流行的声韵。探问这个人,原来是长安的歌女,曾经向穆、曹两位琵琶大师学艺。后来年纪大了,红颜退尽,嫁给商人为妻。于是命人摆酒叫她畅快地弹几曲。她弹完后,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自己说起了少年时欢乐之(zhi)事,而今漂泊沉沦,形容憔悴,在江湖之间辗转流浪。我离京调外任职两年来,随遇而安,自得其乐,而今被这个人的话所感触,这天夜里才有被降职的感觉。于是撰写一首长诗赠送给她,共六百一十六字,题为《琵琶行》。秋夜我到浔(xun)阳江头送一位归客,冷风吹着枫叶和芦花秋声瑟瑟。
有大米小米也有新麦,还掺杂香美的黄粱。
这期间,有一次邻家所养的鸡误闯入乐羊子的园中,婆婆偷偷抓来杀了做菜吃。到吃饭时,《乐羊子妻》范晔 古诗却对着那盘鸡流泪,不吃饭。婆婆感到奇怪,问她原因,《乐羊子妻》范晔 古诗说:“我是难过家里太穷,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婆婆听了(大感惭愧),就把鸡丢弃不食。
武王将纣王裂体斩首,周公姬旦却并不赞许。
美人梳洗妆扮的时候,满头遍插金银和珠翠。怎知道两片云一般的发髻上华丽佩饰,抵得上几个乡的赋税。
这银河看起来又(you)清又浅,两岸相隔又有多远呢?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chao)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方和圆怎能够互相配各,志向不同何能彼此相安。
注释
[51]弋(yì益):用系着绳子的箭射鸟。
被(pī披)绮绣:穿着华丽的绸缎衣服。被,同“披”。绮,有花纹的丝织品。
(24)阜:丰盛。
12)索:索要。
鼓:弹奏。
141.终然为害:指象一直想杀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