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而今往事实在难以重忆,梦魂归绕你住过的(de)闺楼。刻骨的相思如今只在,那(na)芬芳的丁香枝上,那美丽的豆蔻梢头。
美好的时光啊不可多得,我姑且悠闲自得地徘徊游逛。
“我自己还不知道死在何处,谁能叫我们母子双双保全?”
于是笑王谢等人,他们空洒英雄之泪,却无克服神州的实际行动。他们依仗着长江天险,自以为可以长保偏安,哪里管得到广大的中原地区,长久为异族势力所盘踞,广大人民呻吟辗转于铁蹄之下呢?凭借这样有利的江山形势,正可长驱北伐,无须前怕狼,后怕虎,应该象当年的祖逖那样,中流击水,收复中原。南方并不乏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统帅,也不乏披坚执锐、冲锋陷阵的猛将,完全应该象往日的谢安一样,对打败北方强敌具有充分信心,一旦有利之形势已(yi)成,便当长驱千里,扫清河洛,收复国土,何须顾虑对方的强大呢?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ji)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含苞待放的芭蕉色泽光润,仿(fang)佛翠脂凝成的蜡烛一般,却没有蜡烛的烟尘,超凡脱俗,清爽宜人。春寒料峭的时候,芭蕉还未开放。
梦中我回到了故乡,看到黄叶满院,青苔满地,一片荒凉景象。拂晓梦醒以后,我听到城头上军号悲鸣。
金钗留下一股,钿盒留下一半,金钗劈开黄金,钿盒分了宝钿。
妃子起初掩映着窗子,外面春光的娇美之景无法进入她们的芳阁。但妃子一出闺阁,万般春日丽景都失去了颜色。妃子笑容可掬,盈盈走出门户。
注释
⑴左迁:降职,贬官,指作者被贬到潮州。蓝关:在蓝田县南。《地理志》:“京兆府蓝田县有蓝田关。”湘:韩愈的侄孙韩湘,字北渚,韩愈之侄,韩老成的长子,长庆三年(823年)进士,任大理丞。韩湘此时27岁,尚未登科第,远道赶来从韩愈南迁。
蹇:句首语助辞。
名娃金屋:此指西施,为越王勾践献给吴王夫差的美女。金屋,用汉武帝金屋藏娇的故事。《汉武故事》载汉武帝为胶东王时,曾对其姑母说:"若得阿娇,当作金屋贮之也。"借指吴王在灵岩山上为西施修建的馆娃宫。
④取次:草草,仓促,随意。这里是“匆匆经过”“仓促经过”或“漫不经心地路过”的样子。不应解释为“按次序走过”。例:宋陆游《秋暑夜兴》诗:“呼童持烛开藤纸,一首清诗取次成。”元朱庭玉《青杏子·送别》曲:“肠断处,取次作别离。”
48.嗟夫:感叹词,唉。
广益:很多的益处。
21.何罪之有:即“有何罪”,有什么罪呢?之:提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