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艳萦的菊花静静地吐芳幽,红红的莲花落瓣忧心忡仲。
起身寻找机梭为他织就御寒的农衫,
出城天色刚破晓微明,站立水边让我心意稍微宁静。水面泛起的薄雾弥漫开来仿佛与天相连。水中的苇草弯曲下来发出声响,遥远的青山如黛仿佛连淡淡的影子也若有似无。一会(hui)儿过后晨日初起,远处三三两两的小舟泛在水上。怎么能够学得野鸭一般,能去追逐那远方的清影呢。
从那枝叶婆娑的树影间,听到了断续的蝉鸣声,往日的那些燕子都哪里去了?原来是此时已是燕子南归的时节。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zhi)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zhe)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da)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可怜庭院中的石榴树,
自从金人的铁蹄踏碎了祖国的河山,十年了,回望故乡洛阳,路是那么的漫长。岁月使我变得衰老不堪,今天,我独自一个,流落在青墩溪畔,在煦煦春风中,欣赏着盛开的牡丹。
相伴的白云不知何时飘去,栽下的丹桂空自妖娇美艳。
我想排解紧紧缠绕的愁怨,可它总是自己寻觅到我心上;原本与老年没有约定,它却不知不觉地向我入侵。
德才兼备的人经常地担忧内心没有一点的本事却一味地炫耀,或是自己很有本事,但是外表却不华美。本来没有本事还到处炫耀,这是为自己布下了一个陷阱,灾害真的是太大了;有本事而不外露,不把它发挥出来,就好像是把好的木材烧掉,把美丽的玉石毁坏,真是太龌龊了!因此就要用锻炼磨砺的方法,让自己变得既有真才实学,又善于将它显露出来,这一点是很为古代圣贤之人看好的。豆卢先生,是一个内心很有本事的人,这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原因,而且很想让他把才能发挥出来,取得成功。但是由于从小就成了孤儿,经常担心疾病和饥渴的来临(lin),寒酸辛苦地在各个诸侯国之间游走,以此寻求一点生活的资助,他真的是有本事的人啊!但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办法专心致志于自己的学业,内心拥有的才能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展示和发挥,我多么希望你能将《诗》、《礼》当成人生行事的根本,将《春秋》当成是连接的纽带,将那些历史的书籍当成是协助的东西,这样的话,你内在的才华就会像美玉碰撞时发出的声音一样迸发出来,也会像山林中野雉身上炫美的羽毛一样展示出来,到那时,你就能够在各种朝廷政事之间自由地周旋,成为国家的中坚力量。然而遗憾的是我没有俸禄,你的需求我没有办法满足你,从而来完成你的志愿,只是希望你能尽早地回来,所以写了这篇序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
眼看着大好的春光就要逝去,而皇帝的车驾却从不曾来过。
专心读书,不知不觉春天过完了,
注释
滃然:水势盛大的样子。
(33)桓公(?——前643):齐桓公姜姓,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
(10)即日:当天,当日。
14.将命:奉命。适:往。
12. 贤:有才德。
日: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