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离别归来却怪罪丹青画图手,美貌如此在眼中平生实未曾见有。
蔺相如完璧归赵,人(ren)人都称道他。但是,我却不敢苟同。 秦国用十五座城的空名,来欺骗赵国,并且勒索它的和氏璧。这时说它要骗取璧是实情,但不是想要借此窥视赵国。赵国如果知道了这个实情就不给(gei)它,不知道这个实情就给它。知道了这个实情而害怕秦国而给它,知道这个实情而不害怕秦国就不给它。这只要两句话就解决了,怎么能够既害怕秦国又去激怒秦国呢? 况且,秦国想得到这块璧,赵国不给它,双方本来都没有什么曲直是非。赵国交出璧而秦国不给城池,秦国就理亏了。秦国给了城池,而赵国却拿回了璧,就是赵国理亏了。要想使秦国理亏,不如就放弃璧。害怕丢(diu)掉璧,就不如不给它。秦王既然按照地图给了城池,又设九宾的隆重礼仪,斋戒之后才来接受璧,那种形势是不得不给城池的。如果秦王接受了璧而不给城池,蔺相如就可以上前质问他:“我本来就知道大王是不会给城池的,这块璧不是赵国的吗?而十五座城池也是秦国的宝物。现在假使大王因为一块璧的缘故而抛弃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座城中的百姓都会深恨大王,说把我们像小草一样抛弃了。大王不给城池,而骗夺了赵国的璧,因为一块璧的缘故,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信用,我请求死在这里,来表明大王的失信。”这样,秦王未必不归还璧。但是当时为什么要派手下人怀揣着璧逃走而把秦国处在理直的一方呢? 那时秦国并不想与赵国断绝关系。假如秦王发怒,在街市上杀掉蔺相如,派武安君率领十万大军进逼邯郸,追问璧的下落和赵国的失信,一次获胜就可以使相如灭族,再次获胜而璧最终还是要落到秦国手里。 因此我认为,蔺相如能保全这块璧,那是上天的保佑。至于他在渑池以强硬的态度对付秦国,在国内以谦和的姿态对待廉颇,那是策略上越来越高(gao)明了。所以说赵国之所以能得以保全,的确是上天在偏袒它啊!
成名反复思索,恐怕是指给我捉蟋蟀的地方吧?细看图上面的景物,和村东的大佛阁很相像。于是他就忍痛爬起来,扶着杖,拿着图来到寺庙的后面,(看到)有一座古坟高高隆起。成名沿着古坟向前跑,只见一块块石头,好像鱼鳞似的排(pai)列着,真像画中的一样。他于是在野草中一面侧耳细听一面慢走,好像在找一根(gen)针和一株小草似的;然而心力、视力、听力都用尽了,结果还是一点蟋蟀的踪迹响声都没有。他正用心探索着,突然一只癞蛤蟆跳过去了。成名更加惊奇了,急忙去追它,癞蛤蟆(已经)跳入草中。他便跟着癞蛤蟆的踪迹,分开丛草去寻找,只见一只蟋蟀趴在棘根下面,他急忙扑过去捉它,蟋蟀跳进了石洞。他用细草撩拨,蟋蟀不出来;又用竹筒取水灌进石洞里,蟋蟀才出来,形状极其俊美健壮。他便追赶着抓住了它。仔细一看,只见蟋蟀个儿大,尾巴长,青色的脖项,金黄色的翅膀。成名特别高兴,用笼子装上提回家,全家庆贺,把它看得比价值连城的宝玉还珍贵,装在盆子里并且用蟹肉栗子粉喂它,爱护得周到极了,只等到了期(qi)限,拿它送到县里去缴差。
象敲金击玉一般发出悲凉的声音。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秉性愚笨孤陋褊狭浅直啊,真没领悟从容不迫的精要。
人从出生到逝去,都要经历人世间的这段时光。可岁月悠悠,人生易老。时光就那样,它只懂得催人老,不相信世间有多情的人。常常在长亭短亭的离别后而伤感,离别后每次酒后(我)就因思念而泪湿春衫呢。
天上浮云日日飘来飘去,远游的故人却久去不归。
花开不败,月亮也会升起,我们的心思也会永远一样。这个时候,多希望我是杨柳的枝叶,这样就可以一直和春风相伴随了。
哑哑争飞,占枝朝阳。
今天我重又记起,和她分别时她泪水涟涟,罗衣上恐怕至今还凝有泪痕。料想她一定因为我无精打采,日上三竿也懒得起床,长向人推托说是酒醉未醒。终日盼鸿雁不见到来,也不见骏马将人带回,她只有掩上院门锁住春景。空白伫立高楼,整天倚遍栏杆,度过那静寂漫长的时辰。
听人说双溪的春色还不错,那我就去那里划划船,姑且散散心吧。唉,我真担心啊,双溪那叶单薄的小船,怕是载不动我内心沉重的忧愁啊!
即使酒少愁多,美酒一倾愁不再回。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涧口一片寂静杳无人迹,纷纷扬扬独自开了又落。
注释
13.“二豪”句:指贵介公子、缙绅处士。见刘伶《酒德倾》。刘伶:晋“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著称。
④穹庐(qióng lú):用毡布搭成的帐篷,即蒙古包。
流莺唤友:黄莺呼叫伴侣。
霞外:天外。
(2)良人:古时妻子称丈夫。
[1] 快阁:在吉州泰和县(今属江西)东澄江(赣江)之上,以江山广远、景物清华著称。此诗作于元丰五年(1082)作者任泰和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