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zhe)两种东西不能(neng)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er)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ta)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昨天屋内外还挤满了人,今天在门外就如此冷落了。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人,这些都是善良诚实的人,他们的志向和心思忠诚无二,因此先帝把他们选拔出来辅佐陛下。我认为(所有的)宫中的事情,无论事情大小,都拿来跟他们商量,这样以后再去实施,一定能够弥补缺点和疏漏之处,可以获得很多的好处。
豫让曾经侍奉中行君,智伯讨伐并且灭掉了中行,豫让转而侍奉智伯。等到赵襄子(zi)消灭了智伯,豫让用漆把脸涂黑,口吞木炭来改变自己说话的声音,一定要报复赵襄子,试了五次都没有成功。有人问豫让,豫让回答说:“中行把我当普通人对待,我便以普通人的身份侍奉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我所以用国士的身份回报他。”原来是同一个豫让,背叛君主而侍奉仇敌,行为像猪狗一样,后来忠君守节,作出烈士的行为,这是人主使他变成这样的。所以,如果君主像对待犬马一样对待大臣,大臣便会自比犬马,如果君主像对待官员一样对待大臣,大臣也就会把自己当作官员,如果臣子玩弄手段而没有耻辱之心,没有志气,丧失节操,缺乏廉耻观念又不注意加以修养,苟且愉生,则会见到利益便去抢占,见到好处便去夺取。当主上衰败的时候,便乘机袭取主上的财产、地位;当主上有忧患的时候,却漠不关心,袖手旁观;当有对自己有利的地方,便欺骗主人,以出卖主人的利益来谋取好处。这样怎么会有利于人主?群臣人数众多,而主上人数最少,钱财、器物、职业等各方面的事情都得依靠群臣掌管。如果群臣都无廉耻之心,都苟且而安,那么,主上最忧虑。所以古代礼不施加于百姓,刑不施加于大夫,目的是为了勉励宠臣保持气节。古代大臣有因为不廉洁而被罢免的,不说他不廉洁,而是说“簠簋不饰”;有犯了污秽淫乱,男女杂居罪行的,不说他淫秽,而是说他“帷薄不修”;有因为软弱无能,不能胜任职责而被免职的,不说他软弱无能,而说他“下官不职”。所以显赫的大臣确实犯了罪,也还不直接点破他所犯的罪过,而是换一种委婉的用辞,为他避讳。所以那些受到了君主严厉谴责、呵斥的大臣,就身穿丧服,带着盛水的盘和佩剑,自己来到清室接受处置,君主并不派人去捆绑牵引他。其中犯有中等罪行的,得到了判决罪名就自杀,君主不派人去斩下他的首级。其中犯有大罪的,听到判决旨意之后,就面向北方叩拜两次,跪着自杀,君主不派人去揪着他的头发按着他的头斩下首级,君主还对他说:“你自己犯有过失,我对你是以礼相待的。”君主对群臣以礼相待,群臣就会自我激动,君主以廉耻约束臣子,人们就会重视气节品行。如果君主以廉耻、礼义对待臣子,而臣子却不用气节品行报答君主,那么他就不像个人了。这种习俗蔚成风气,那么做臣子的就会只为君主而不顾自己,只为国家而不顾家庭,只考虑大家的利益而不顾个人私利,见到有利益而不轻易沾取,见到危险也不轻易回避,全都按礼义的要求办事。君主提倡这种精神,所以宗族重臣就会真心地为维护宗庙而死,司法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国家而死,辅佐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君主而死,看守监狱和守卫边疆的臣子就会真心地为国家的安全而死。说圣明的君主都有金城,就是用金城来比喻这种志向。人家尚且愿意为我而死,所以我应该与他同生;人家尚且愿意为我而不顾安危,所以我应当与他共存;人家尚且愿意为我冒着危险,所以我应当与他都得到安全。人人都只考虑自己要做的事情合不合道义,而不去考虑能不能获得利益,坚守气节而尊重大义,所以君主可以委托臣子掌管治国大权,可以把尚未成人的太子托付给大臣辅佐,这就是推行廉耻,提倡礼义带来的结果,这样做君主并没有丧失什么啊!放着这样的事情不做,却长期实行戮辱大臣的错误办法,所以说,这是值得深深叹息的。
从前先帝授予我步兵(bing)(bing)五千,出征远方。五员将领迷失道路,我单独与匈奴军遭遇作战,携带着供征战万里的粮草,率领着徒步行军的部队;出了国境之外,进入强胡的疆土;以五千士兵,对付十万敌军;指挥疲敝不堪的队伍,抵挡养精蓄锐的马队。但是,依然斩敌将,拔敌旗,追逐败逃之敌。在肃清残敌时,斩杀其骁勇将领,使我全军将士,都能视死如归。我没有什么能耐,很少担当重任,内心暗以为,此时的战功,是其他情况下所难以相比的了。匈奴兵败后,全国军事动员,又挑选出十万多精兵。单于亲临阵前,指挥对我军的合围。我军与敌军的形势已不相称,步兵与马队的力量更加悬殊。疲兵再战,一人要敌千人,但仍然带伤忍痛,奋勇争先。阵亡与受伤的士兵遍地都是,身边剩下的不满百人,而且都伤痕累累,无法持稳兵器。但是,我只要振臂一呼,重伤和轻伤的士兵都一跃而起,拿起兵器杀向敌人,迫使敌骑逃奔。兵器耗尽,箭也射完,手无寸铁,还是光着头高呼杀敌,争着冲上前去。在这时刻,天地好像为我震怒,战士感奋地为我饮泣。单于认为不可能再俘获我,便打算引军班师,不料叛逃的邪臣管敢出卖军情,于是使得单于重新对我作战,而我终于未能免于失败。
要想升天飞仙,千万不要骑龙,要想游历河川,千万不能骑着老虎。朋友相交应不分贵贱,就像东汉的严陵和光武帝一样。可惜周公执政时是如此的贤明,管叔和蔡叔为什么还苦苦相逼,不能相容呢?汉代歌谣中说“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汉文帝却容不下淮南王,将他流放。骨肉兄弟尚且如同路人,我要结交的知己哪里会有呀?朋友虽然表面上亲密无间,可是心却如同隔着千重山、千重海。和他们相交时,就像面对着九疑山一样,让人分不清真假,茫然找不到边际。许多花长在一个树枝上,必然会早早凋谢,桃李开花虽然很美丽,但不如松柏能四季常青,朋友也是一样。管仲和鲍叔牙这样彼此信任的朋友早已死去,不知道后世还有没有人像他们一样,结交朋友能够贵贱不相移。
黄菊依旧与西风相约而至;
从前想移居住到南村来,不是为了要挑什么好宅院;
当初,张衡写作《定情赋》,蔡邕写作《静情赋》,他们摒弃华丽的辞藻、崇尚恬淡澹泊的心境,文章之初将(功名场里的)思虑发散开来,末了则归总到自制中正的心绪。这样来抑制流于歪邪或坠于低鄙的不正当的心念,想来也有助于讽喻时弊、劝谏君主。缀字成文的雅士们,代代承继(他们的传统)写作这种文赋并将之发扬,又(往往)从某些相似点推而之广言及其他,把原来的辞义推广到更开阔的境地。平日闲居里巷深园,多有闲暇,于是也重提笔墨,作此情赋;虽然文采可能不比前人精妙,大约也并不致歪曲作文章者的本意。
凶器袭来王亥被杀,女子究竟如何得以保存性命?
走入相思之门,知道相思之苦。
为我铺好床席,又准备米饭菜汤,饭菜虽粗糙,却够填饱我的饥肠。
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唐宪宗元和十年,我被贬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季的一天,送客到湓浦口,夜里听到船上有人弹琵琶。听那声音,铮铮铿铿有京都流行的声韵。探问这个人,原来是长安的歌女,曾经向穆、曹两位琵琶大师学艺。后来年纪大了,红颜退尽,嫁给商人为妻。于是命人摆酒叫她畅快地弹几曲。她弹完后,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自己说起了少年时欢乐之事,而今漂泊沉沦,形容憔悴,在江湖之间辗转流浪。我离京调外任职两年来,随遇而安,自得其乐,而今被这个人的话所感触,这天夜里才有被降职的感觉。于是撰写一首长诗赠送给她,共六百一十六字,题为《琵琶行》。秋夜我到浔阳江头送一位归客,冷风吹着枫叶和芦花秋声瑟瑟。
我很想登临此山,借以保有我的闲逸之致。观览奇异遍及各个名山,所见却都不能与这座山匹敌。
注释
⑵遥:远远地。知:知道。
也:句末语气词,表判断。(盖……也:原来是。)
②历历:分明可数,形容马蹄声非常清晰。
185. 且:副词,将要。
⑹脱:解下。
⑤朱弦:用熟丝制的琴弦。
⑤蝥弧: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