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多时夕阳西下,皓月升空。嬉游已经极乐,虽然夜来还不知疲劳。想到老子的告诫,就该驾车回草庐。弹奏五弦琴指法美妙,读圣贤书滋味无穷。提笔作文,发挥文采,述说那古代圣王的教范。只(zhi)要我置身于世人之外,哪管它荣耀与耻辱的所在?
职务提升如老牛拉破车,瘦马却要驾驶两辆车。
鲧将身躯化为黄熊,巫师如何使他复活?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高(gao)高的昆仑山有常年不化的积雪,遥远的蓬莱岛有永不消失的清凉。
良辰与美景,白白地错过,没有喝到酒,没有听歌舞。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gong)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wang)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dui)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ne)?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因此可以懂得,一国之政,万人之命,系于宰相一人,难道可以不谨慎以待吗?还有一种宰相,他们没有恶名声,也没有好名声,随波逐流时进时退,窃取高位贪图利禄,滥竽充数而保全身家性命,也是不足取的。
这样的日子有何不自在,谁还去羡慕帝王的权力。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带着病进入新的一年面对春色有感而发。
我看自古以来的贤达之人,功绩告成之后不自行隐退都死于非命。
注释
感:伤感。
67.西河外渑(miǎn)池:西河,黄河西边。渑池,今河南渑池。
(6)休明:完美。
(30)惟日月之逾迈兮:日月如梭,时光飞逝。惟,发语词,无实义。
④棋局:象棋盘。
②练:白色丝娟。
2. 灞陵:即霸上。在今西安市东。因汉文帝葬在这里,改名灞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