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爱青山,愿与它相伴;我爱白云,想让它相陪。做梦也梦不到穿上紫罗袍系了黄金带。只要有(you)一间茅屋,四周围野花盛开,管他谁家兴旺,谁家衰败。过着穷日子,我也挺愉快。贫穷时,骨气不丢;富贵了,志气不改。
天下的(de)形势,正像一个倒吊着的人一样。天子,本来是天下的头颅。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天子的地位至高无上。蛮夷,本是天下的双脚。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是卑贱的属臣。现在匈奴态度傲慢,侮辱朝廷,侵占土地,掠夺财物,对汉朝非常不敬,给天下制造的祸患,已经无以复加。但是汉朝廷却要每年向匈奴奉送黄金、丝棉和绚丽的丝织品。蛮夷向汉朝发号施令,这是行使人主的权力;天子向蛮夷恭敬地纳贡,这是在行属臣的礼节。脚反而朝上,头反而朝下,这样头脚倒置,谁也不能解救,这还能说国家有贤明的人吗?还不仅仅是头脚倒置,还有足病,而且又有风病。足痛,痛的是一边,风病,痛的是一方。如今西部和北部的边郡,虽然封有高爵守边,仍然免除不了敌人入侵的忧患,从老至幼都因为战备而不得安宁,侦察人员要观察烽火而不能睡觉,将士则披着铠甲而睡,所以我说痛的是一方。医生能够治愈这种病,但是陛下却不让他治,这是应该为之流泪悲伤的事。
老子说:“古代太平之世达到极盛时期的时候,虽然邻国的百姓彼此望得见,鸡犬之声彼此听得见,但人们各自以为自家的食物最香甜,衣裳最漂亮,习俗最安适,职业最快乐。以至于老死也不相往来。”要是谁以此为目标,而在近代去涂饰堵塞老百姓的耳目,使他们再回复到往古的时代,那就几乎是行不通的了。太史公说:神农以前的事,我已无从考知了。至于《诗经》、《尚书》所记载的虞、夏以来的情况,还是可以考知的:人们的耳朵、眼睛要竭力享受声、色之乐,嘴里要吃尽各种美味。身体安于舒适快乐,而心里又羡慕夸耀有权势、有才干的光荣。这种风气浸染民心已经很久了。即使用高妙的理论挨家挨户去劝导,到底也不能使他们改变,所以,对于人民最好的做法是顺其自然,其次是因势利导,再其次是进行教育,再其次是制定规章,限制他们的发展。而最坏的做法是与民争利。
过去的去了
终于知道君的家是不能够住下去的,可是奈何(he)离开家门却没有去处。
越王同意了,派诸稽郢向吴求和,说:“敝国君主勾践,派遣小臣诸稽郢前来,不敢公然献上玉帛,在天王驾前行礼,只好冒昧的私下向天王左右的官员说:从前,越国不幸冒犯天王,天王亲自出动玉趾,本来打算灭我勾践,又宽恕了我。天王对我越国的恩德,真是让死人复活,让白骨生肌,我勾践既不敢忘记天降的灾祸,又怎敢忘记天王的厚赐呢?如今我勾践既因无德而重遭天祸,我们这些草野的鄙贱之人,又怎敢忘记天王的大德,只因边境的小怨而耿耿于怀,以至再次得罪天王的左右呢?勾践因此率领几个老臣,亲自承担重罪,在边境上叩着响头。天王未了解下情,勃然大怒,出兵讨伐。越国本来就是向天王称臣进贡的城邑啊,天王不用鞭子驱使它,却使您尊贵的将士们受屈(qu),来执(zhi)行讨伐,更使越国不安了。因此勾践请求盟约。今送来一个嫡生的女(nv)儿,在王宫拿着簸箕扫帚;还送来一个嫡生的儿子,捧着盘子和脸盆,随同侍卫们服侍天王。春秋两季,向天王的府库进贡,决不丝毫懈怠。天王又何必御驾亲征?这本是天子向诸侯征税之礼啊!谚语说:‘狐狸埋下它,狐狸又扒出来,所以劳而无功。’如今天王既已扶植了越国,您的明智已传遍天下;倘又消灭它,天王岂不也是劳而无功吗?如何使四方的诸侯信服吴国呢?因此命我下臣把话儿说清楚,请天王就利和义两方面多加权衡吧!”
把遍地野草都变成茂密的庄稼,
急风胡乱地掀动水中的荷花,密雨斜打在长满薜荔的墙上。
只要有老朋友给予一些钱米,我还有什么奢求呢?
这里四面环山,如坐盆中,难见太阳,草木自生自长,苍然一片。
日后我们在大梁城中定能再见,那时你必然还是牢守节操,家中只有破屋数间。
从昭帝时起,霍光的儿子霍禹和侄孙霍云都是中郎将,霍云的弟弟霍山任奉车都尉侍中,带领胡骑、越骑。霍光有两个女婿是东、西宫的卫尉,兄弟、几个女婿,外孙都得以定期朝见皇帝,任各部门的大夫、骑都尉、给事中。亲族连成一体,植根盘踞在朝廷中。霍光从后元年间起掌握国事,到宣帝就位,才归还政权。宣帝谦让不肯接受,凡事都先汇报霍光,然后才奏给天子。霍光每次朝见,宣帝都虚怀若谷,神色敬肃,礼节上屈己退让到了极点。
不过眼下诗和酒还能听我驱遣,不必为我这白头人有什么心理负担。深江岸边静竹林中住着两三户人家,撩人的红花映衬着白花。
注释
(9)臣之壮也:我壮年的时候。
(85)天乎人乎——有史以来强烈时的呼唤,表示极端悲痛。这句说:然而就这样带着无穷的憾恨而终于完了啊!
(41)垢腻脚不袜:身上污脏,没穿袜子。
东京:汉代以洛阳为东京,宋代以汴州(今开封市)为东京,辽时改南京(今辽阳)为东京。此处不必实指,元曲往往混用历史地名故实。总之这几句的意思是说自己行走的都是名胜之地。
①《史记》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名著,原称《太史公记》。列“二十四史”之首,《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作者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使《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太史公:司马迁自称,因他曾任西汉太史令。《史记》各篇多有“太史公曰”,这是司马迁对史实加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