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知什么人报告了皇帝,皇帝心中(zhong)怜悯、了解人们的困苦。
丈夫是(shi)个轻薄子弟,抛弃了我又娶了个美丽如玉的新人。
年年骑着高头大马在京城里东奔西跑,竟然把客舍当成了家里,家里反而像成了寄宿的地方一样。每天都拿着青铜大钱买酒狂饮,整日吊儿郎当,无所事事一天混到晚,每天晚上点起红烛掷骰赌博,经常都是彻夜不眠一直到天亮。
至于确立君臣的地位,规定上下的等级,使父子之间讲礼义,六亲之间守尊卑,这不是上天的规定,而是人为(wei)设立的。人们所以设立这些规矩,是因为不设立就不能建立社会的正常秩序,不建立秩序,社会就会混乱,不治理社会,社会就会垮掉。《管子》上说:“礼义廉耻,这是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不确立,国家便要灭亡。”假如管子是个愚昧无知的人也就算了,如果他稍微懂得治理国家的大体,怎么会不为不讲礼义廉耻而寒心呢!秦王朝抛弃礼义廉耻,所以君臣之间关系混乱,六亲之间互(hu)相残杀,邪恶之人到处作乱,万众叛离朝廷,总共才十三年,国家便被灭亡,如今礼义廉耻还没有完备,所以邪恶之人侥幸得势,而民众心存疑惑,现在就确立根本制度,使君主像君主,臣子像臣子,上下各有等级,使父子六亲各自得到他们应有的地位,使邪恶之人无法侥幸得志,使群臣忠信、君主信任臣子!这一制度一旦确立,世世代代长享太平,后代君主有了可以遵循的治国法度。如果不确立根本制度,这就像横渡江河却没有锚绳和船桨一样,行船到江河中心遇到风波,就一定会翻船,这是值得深深叹息的。
只有皇宫才配生长这种鲜花,哪能忍受让它沾染路上灰尘。
高台上常常吹着悲风,早晨的太阳照着北林。
美人虞姬自尽在乌江岸边,战火也曾焚烧赤壁万条战船,将军班超徒然老死在玉门关。伤心秦汉的烽火,让百万生民涂炭,读书人只能一声长叹。
如今,悄悄的私语声又传来耳畔。
怎么才能求得仙人杖,拄着它登上华山去玉女祠呢?
那个非法把持朝政的武氏,不是一个温和善良之辈,而且出身卑下。当初是太宗皇帝的姬妾,曾因更衣的机会而得以奉侍左右。到后来,不顾伦常与太子(唐高宗李治)关系暧昧。隐瞒先帝曾对她的宠幸,谋求取得在宫中专宠的地位。选入宫里的妃嫔美女都遭到她的嫉妒,一个都不放过;她偏偏善于卖弄风情,象狐狸精那样迷住了皇上。终于穿着华丽的礼服,登上皇后的宝座,把君王推到乱伦的丑恶境地。加上一幅毒蛇般的心肠,凶残成性,亲近奸佞,残害忠良,杀戮兄姊,谋杀君王,毒死母亲。这种人为天神凡人所痛恨,为天地所不容。她还包藏祸心,图谋夺取帝位。皇上的爱子,被幽禁在冷宫里;而她的亲属党羽,却委派以重要的职位。呜呼!霍光这样忠贞的重臣,再也不见出现了;刘章那样强悍的宗室也已消亡了。“燕啄皇孙”歌谣的出现,人们都知道汉朝的皇统将要穷尽了;孽龙的口水流淌在帝王的宫庭里,标志着夏后氏王朝快要衰亡了。 我李敬业是大唐的老臣下,是英国公的嫡长孙,奉行的是先帝留下的训示,承受着本朝的优厚恩典。宋微子为故国的覆灭而悲哀,确实是有他的原因的;桓谭为失去爵禄而流泪,难道是毫无道理的吗!因此我愤然而起来干一番事业,目的是为了安定大唐的江山。依随着天下的失望情绪,顺应着举国推仰的心愿,于是高举正义之旗,发誓要消除害人的妖物。南至偏远的百越,北到中原的三河,铁骑成群,战车相连。海陵的粟米多得发酵变红,仓库里的储存真是无穷无尽;大江之滨旌旗飘扬,光复(fu)大唐的伟大功业还会是遥远的吗!战马在北风中嘶鸣,宝剑之气直冲向天上的星斗。战士的怒吼使得山岳崩塌,云天变色。拿这来对付敌人,有什么敌人不能打垮;拿这来攻击城池,有什么城市不能占领! 诸位或者(zhe)世代蒙受国家的封爵,或者是皇室的姻亲,或者是负有重任的将军,或者是接受先帝遗命的大臣。先帝的话音好象还在耳边,你们的忠诚怎能忘却?先帝坟上的土尚未干透,我们的幼主却不知该依托谁!如果能转变当前的祸难成为福祉,好好地送走死去的旧主和服侍当今的皇上,共同建立匡救皇室的功勋,不至于废弃先皇的遗命,那么各种封爵赏赐,一定如同泰山黄河那般牢固长久。如果留恋暂时的既得利益,在关键时刻犹疑不决,看不清事先的征兆,就一定会招致严厉的惩罚。 请看明白今天的世界,到底是哪家的天下。这道檄文颁布到各州各郡,让大家都知晓。
尸骨遍野血流成河,叛军叛臣都把官封。
听说要挨打,对墙泪滔滔。
地上都已播种黑泰,芦苇水滩也已开垦经营。
落花随风漫天飞舞,缤纷地飞入四周的帐幕中。
注释
②胡奴:指清王朝封建统治者。玉关:即甘肃玉门关,汉时为《出塞》徐锡麟 要道。
⑸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72)底厉:同“砥厉”。
47.之:助词,的。道:指种树的经验。
16、凭览:倚栏远望,周,四周。
“四十三年”句:作者于1162年(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南归,到写该词时正好为四十三年。
⑶况复:何况,况且。《陈书·江总传》:“况复才未半古,尸素若兹。”
3.黄泥之坂(bǎn):黄冈东面东坡附近的山坡叫“黄泥坂”。坂,斜坡,山坡。文言文为调整音节,有时在一个名词中增“之”字,如欧阳修的《昼锦堂记》:“乃作昼锦之堂于后圃。”